作者: Clifford Geertz (克利福德 格爾茲)
譯者: 納日碧力戈 等譯
出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 1999
ISBN: 7-208-03027-8
目錄
第一編
1 深描:邁向文化的闡釋理論
第二編
2 文化概念對於人的觀念的影響
3 文化的生長和心智的演化
第三編
4 作為文化體系的宗教
5 精神氣質、世界觀和神聖象徵符號的分析
6 儀式與社會變遷:一個爪哇的例子
7 當代峇厘島的"內部轉換"
第四編
8 作為文化體系的意識形態
9 革命之後:新興國家民族主義的命運
10 整合式革命:新興國家裡的原生情感與公民政治
11 意義的政治性
12 政治的過去,政治的現在:關於人類學之用於理解國家的手記
第五編
13 睿智的野蠻人:評列維 史特勞斯的著作
14 峇厘的人、時間、行為
15 深層的遊戲:關於峇厘島鬥雞的記述
「與一般的人類學家不同,他主張人類學的描述不能停留於『制度性素材的堆砌』,而應該構成一種『濃厚的描述』(thick description)。他的最有名的論文中,有一篇正是以『濃厚的描述』為題的。(文化的解釋 第3-32頁)『濃厚的描述』為的是『理解他人的理解』,站在一個『異文化』的位置上體察人類學家自身的『本文化』。這一看法起始於韋伯的理解(verstehen)和理想型(ideal types)的概念,而格爾茲意指在通過跨文化的理解衝破長期以來又使現代社會科學家自我封閉的框套。」(格爾茲文化論叢 譯序 王銘銘著 P9)
「因此,人類學者並不能向古典時代所期待的那樣『完全鑽進當地人的腦中』,他們與當地人一樣地在解釋著世界,而他們描述所能住的就是對他人的解釋的解釋,抑或『述說對事象的言說』(saying something of something)。」(同上 P10)
「格爾茲由此指出,人類學者所做的工作正是『比較不可比較的文化』,在承認地方性知識體系和解釋化與的自主性的同時,努力尋求人對社會解釋的共用符號媒介。從這一點延伸開去,我們發現格爾茲的『述說對事象的言說』只的就是在『底較不可筆的文化』過程中獲得的對不同文化解釋體系的『轉亦』translation)與貫通。」(P10-11)
「作為『解釋人類學派』的創始人,格爾茲在界定文化及文化研究時所採用的都是『詮釋學』的觀點。這帶有兩方面的意味:其一,人類文化的基本特點是符號的和解釋性的;其二,作為文化研究的人類學也是解釋性的。」(P11)
文化的定義「文化是一種通過符號在歷史上代代相傳的意義模式,它將傳承的觀念表現於象徵形式之中。通過文化的符號體系,人與人得以相互溝通綿延傳續,並發展出對人生的知識及對生命的態度。」(P89)
「格爾茲將文化主要當成一個象徵的宗教體系。」因此當他開始在研究這個議題的時候,他「將他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於宗教現象。」